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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向阳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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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丹东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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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宫正超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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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1〕3号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特色,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2-2026年)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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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1〕2号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促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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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一、 主要职责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五、2020年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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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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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丹东市人民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1年7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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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补选:郝建军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现予公告。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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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6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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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第十一号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6名,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实有代表330名。四次会议以来,空缺4名,补选1名,现实有代表327名。振兴区代表团代表吴华章、张淑萍、韩福军,凤城市代表团代表李友,因工作需要调离丹东,以上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2021年6月2日,振兴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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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郝建军为丹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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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淑萍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张淑萍因工作需要调离丹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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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呵护好我市的发展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诚邀您参与评议,请把您的评价填入相应的空格内。请将问卷寄回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42号),标明财政经济委员会收。您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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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河道管理条例》已由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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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决定》已由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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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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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收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兵,副主任于一贫、刘焕成、于梅、孙宇、王松,秘书长姜存彤与机关干部一同收看了开幕会。大家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彰显并延续了求实、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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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doc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参考资料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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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表决通过:申和龙为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丛连云为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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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选举: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宏丽现予公告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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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选举产生: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于兵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于一贫(满族)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序):丛连云(女)、宁兆庆、郝成义(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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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丹东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丹东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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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院长王玉砚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202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