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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江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3/17 15:54:57 来源:
 

 (2022年3月1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丹东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朱江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