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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19 来源: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向东所作的《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丹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任免,保障代表履职,加强自身建设,为开创丹东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