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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6/11 13:38:07 来源:
 

6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一贫、刘焕成、于梅、孙宇,秘书长姜存彤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张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在“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等方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决心大,措施实,制度有创新,环境有改善,成效明显提升,社会认同度高,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人民群众对人文环境和政务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顶层设计为引领推动制度创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通过制度固定下来,不断提升职能部门专业化水平,确保政策的精准性和连续性,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要以增强活力为导向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项目落地模式,加强特定行业监管,推进医疗、卫生、体育、教育等社会各项事业改革,加强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吸纳高校毕业生在丹东创新创业;要以诚信建设为根本推动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优化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好执行难等问题,形成“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的局面;要以数字化建设为路径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简化行政手续和办事流程,提高跨部门协同水平,强化一网通办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要以担当作为为抓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为担当作为者提供制度性保障,也要通过金融服务创新等举措,支持企业正常经营,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草案;审议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