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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2010年5月31日
辽宁省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5月20日,辽宁省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佟志武、研究室主任门泉东及我省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领导回育波参加会议,李树民、卢秉宇看望了与会人员。
座谈会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以及筹备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的有关事项进行座谈讨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佟志武在会上讲话,他说,这次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对进一步完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将起到积极作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中居于主导地位,是体现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为的重要标志。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起来,努力探索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进程。各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总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广泛收集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奠定法制基础。
座谈会上,回育波代表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致欢迎辞,对省人大领导和各市人大与会人员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丹东市情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形势,同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同各市人大的交流,共同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丹东市区及新城区,对丹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势头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