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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
发布时间:2018/1/9 来源: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议

2008年12月1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议

 

(2008年11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软环境建设情况的专题调查,并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年”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坚持以强化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职能为重点,以优化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的行政环境为目标,加大对软环境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强调,建设一个有利于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的软环境,对于积极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和严峻的经济形势、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和宣传力度,营造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软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评,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软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形成“抓软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经济发展就要抓软环境”的社会共识为重点,加大对软环境建设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相关政策规定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增强关心、爱护和支持软环境建设的主人翁责任感,营造软环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各项政策,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治。要以完善和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要统一和规范全市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与措施,改革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进一步抓好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清理整顿,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推行阳光收费工程,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积极推进年审、年检制度改革,尽快建立科学合理、运行规范、公正透明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不断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软环境建设考核机制,把软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投资者满意”为标准,全面完善考核评价内容,扩大投资者和群众意见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功能,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办理、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四个一”审批运行机制和项目代办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体外循环”、“多头审批”等问题。要以“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加大投入,改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增加整建制进驻中心的部门数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中心,扩大中心服务功能。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大对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软环境问题治理查处机制,加大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督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认真受理关于软环境建设的举报投诉,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的畅通。要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有关案件线索,依法依纪查处损害软环境建设的事件和相关责任人,促进政风行风的改变,以软环境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取信于商。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方面的教育和整顿,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问题。依据公务员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录(聘)用、竞争上岗、监督管理与考核奖惩机制。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系统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