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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19 来源: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院长王玉砚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202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开创丹东振兴发展新局面、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