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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19 来源: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刚所作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司法改革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开创丹东振兴发展新局面、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