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代表视察《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8/1/9 来源:
 

 市人大代表视察《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情况

2013年11月25日





市人大代表视察《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情况

 

11月20,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建业参加视察。
   视察组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军事设施保护责任意识,坚持平战结合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保护。对高等级的军事设旅必须严格地、不折不扣地依法加以保护,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军民共管队伍建设,逐级形成合力,落实经费保障,将军事设施保护与双拥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