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来丹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8/1/9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来丹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2017年4月12日







省人大常委会来丹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11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佟志武为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管,通过抓质量提升、创优质名牌、服务“三去一降一补”、倒逼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进劣质产品、“僵尸企业”出局等措施,不断提升全市产品质量水平。2014年至2016年,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分别为96.4%、95.75%、96.2%,与全省总体水平持平。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考察了新柳商业城、鸭绿江断桥旅游饰品销售市场及思凯科技公司,听取了我市“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在产品质量控制、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指出,产品质量关乎国计民生,质量提升永远在路上。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责任感,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要加强队伍建设及设施、经费保障,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共同把好产品质量监管关。要加强品牌工程建设,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要强化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建设,树立全民产品质量意识,使法律不断深入人心。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土壤和环境,培育壮大品牌,引领质量提升,服务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