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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4 来源:
 

 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08年6月4日

丹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11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世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副主任王保治、郭广荣、米克勤、陈福,秘书长周聪和委员共26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金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要加强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管;要逐步加大投入,依靠技术支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初创阶段,健全和完善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制定规划、加强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现有政策、出台配套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逐步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不足问题。要科学规划,通盘考虑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其应有的公益性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要通过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办法,加快推进医保进社区的进程。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较高,解决了一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民生问题,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会议强调,有关机关和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克服困难,狠抓落实,讲求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分析研究,不断创新办理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