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25/11/27 19:49:17 | 来源: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1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丹东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丹东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丹东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丹东市2026年预算草案;审议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