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孙书生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罗继尧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潘卫东辞去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