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7/26 15:38:29 来源:
 

7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延春、刘国栋、姜存彤,秘书长张羽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永熙,市政府副市长时燕,市法院院长吴威、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树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聚焦审计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和站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责。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强化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审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督促基层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审计整改成果有效提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丹东市2022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规范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厚植主体税源;加强债务管理,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目标任务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不断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多措并举,全面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潜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费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增加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了财力保障。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挖掘与培育财源,稳定壮大财政实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弥补事业发展财力缺口;提升债务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财会监督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优化民事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审判机制,提升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深化诉源治理,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新时代民商事审判队伍素质。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草案)》和《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并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