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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1/11 14:50:53 来源:
 

(2023年 1 月 6 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开展人大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为推动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市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在推动丹东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进程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丹东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