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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1/11 14:47:43 来源:
 

(2023年 1 月 6 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郝建军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各项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面对多轮抵边疫情的冲击影响,面对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力推进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在加速转型升级、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推动丹东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确保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在新时代东北、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丹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