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22 14:23:43 来源:
 


11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一贫、刘焕成、于梅、孙宇、王松,秘书长姜存彤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代院长吴威、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侯树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紧贴社会民生需求,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自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在调查核实、确权统计、保护恢复、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夯实基础,切实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水平;完善制度,确保国有资产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部门切实压实审计整改“一把手”主体责任,通过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等有效举措,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推动丹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宫正超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听取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制度持续规范,方法不断创新,代表满意率、解决率有效提升。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建议办理责任感;开展代表建议滚动跟踪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解决率;充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努力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会议书面听取部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固废法,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相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要求,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固体废物污染处置能力;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会议审议《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于兵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