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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
2013年3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
3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国人大代表、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石光传达了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于梅、徐涛,秘书长张林和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王文良,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检法两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曲仁田主任主持。
石光市长在传达会议精神时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代表的各项职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集思广益,齐心协办,认真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报告,审查并批准了计划和预算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选举和决定了国家新一届领导成员,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任务。
我省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文化强国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问题,发表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提出了3件议案及18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
曲仁田主任在会上强调,要按照石光市长传达的会议精神,结合丹东的实际,结合部门的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丹东的事情办好,对一方百姓负责。要在市委领导下,全面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推进大气秀美新丹东建设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