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2014年4月1日





市人大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市长石光传达了全国人代会概况、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大会各项报告的主要精神及审议情况,介绍了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京参会和履职情况。全国人大代表王文良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于梅、沙建业、孙殿东、徐涛,秘书长张林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曲
仁田主持会议,他要求把学习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结合起来,与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结合起来,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当前和全年各项工作,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