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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预算法》法制讲座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预算法》法制讲座

2015年4月1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预算法》法制讲座    

    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培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潮,副主任回育波、于梅、孙殿东、徐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培训。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华结合我市实际和政府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实践,对新修订的《预算法》基本内容、新亮点以及给人大、政府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重点围绕人大加强对政府财政预决算进行全口径审查监督、坚持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透明等内容作了系统讲解,并对各级人大今后开展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