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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座谈会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我市召开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座谈会

2011年4月29日








我市召开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座谈会

市委书记戴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7日上午,我市召开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座谈会。市委书记戴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凯夫、陈明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国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金祥、于怀乐、高世军、姜玉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及各位委员,市委、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赵金祥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讲话中指出,1981年4月27日,丹东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此,我市人大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30年来,我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丹东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促进全市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吸取30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切实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大气秀美的新丹东做出新贡献。

    戴玉林在讲话中指出,3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丹东的跨越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二五”时期,将是丹东跨越发展的机遇期、黄金期。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全市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人大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认清形势、牢记使命、不负众望,更加有效地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戴玉林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着力推动跨越发展,立足于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紧扣丹东跨越发展的主题,围绕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和任务目标的尽早实现,多做全局性、前瞻性的研究和思考,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规范、促进和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促进和谐稳定,围绕幸福丹东建设,开展好推动“四城联创”活动深入开展的专题调研和检查,在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市民素质、富裕百姓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好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做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为代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好宪法和法律,学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视察调研、执法监督等制度,建立健全民主、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会上,于国平、孙克敏、刘振兴、全国人大代表李进巅、市人大代表姜世平发了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