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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

2009年3月9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

 

    3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邀请我省资深法学专家、辽宁大学教授于宪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全体干部作宪法知识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回育波主持讲座。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于宪教授以宪法为依据,从政治学角度,通过对中外国体、政体的比较,阐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特点和优越性,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语言生动,深化了与会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回育波对进一步学好宪法和法律知识,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指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的自觉性。要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为主要学习内容,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要在努力学习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