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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铁新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铁新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年6月4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铁新辞去
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212日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陈铁新因工作需要调离丹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