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决议
2008年8月1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决议
(2008年7月30日丹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大旅游战略,加快发展旅游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建设旅游名城为目标,全力推进“构建大旅游”带动战略的实施,全市旅游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态势。会议指出,实施“构建大旅游”的带动战略,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依托优势,加大投入,推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素质,推动全市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构建大旅游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构建大旅游”是优化我市产业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拉动地区经济发展、造福全市人民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城市品位、增强丹东吸引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理解“构建大旅游”的深刻内涵,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大旅游观念,努力形成政府高效作为、全民广泛参与、共同创建旅游名城的合力和良好社会氛围,为大旅游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以完善政府对旅游工作实施统一领导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突破区域界限,整合旅游资源,积极探索区域合作、规范管理、整体运营的经营运作方式。理顺行政体制,整合行政资源,建立部门联动、统一高效的管理服务运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总体规划、政策环境、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责任、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实行目标考核,形成与实施大旅游战略相适应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行政运作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顿治理活动,营造最佳的旅游环境。积极探索旅游市场管理的社会化途径,建立重大旅游建设项目改造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制度,丰富社会公众的参与内容和参与方式,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三、加大统筹规划力度,全力抓好旅游精品项目建设。要把编制和实施《丹东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推进大旅游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建设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标准,高起点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切实保证景区景点合理布局、高水平建设。要把旅游景区建设作为创建中国最美的边境城市的重要内容,走出一条旅游景区建设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互融合、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新路子。根据优化景区环境、便捷旅游交通、健全服务设施的需要,制定和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措施,不断完善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以把鸭绿江大道旅游带打造成国际级知名品牌景区为重点,制定旅游精品项目建设规划,实施精品品牌战略,尽快形成以鸭绿江大道为核心的旅游精品项目群,提升我市景区景点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增强政府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引导能力,广泛吸纳域内域外资金,促进我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产业优势转化。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切实坚持以人为本、游客第一的经营服务理念,着力推进诚信服务,建立健全旅游行业服务管理和行业行为标准及激励惩戒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旅游业整体管理服务水平。注重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围绕边境游、城市游、江海游、山岳游、休闲游、农家游、生态游等内容,开发和培育旅游新兴市场,健全和完善旅游产品体系,提高旅游业的经营效益。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精心包装旅游项目,增强我市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深入挖掘我市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内涵,突出景区特色和地域风情,提升景区文化品位。建立引进旅游人才的激励机制,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我市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