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3月5日
(2010年1月15日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孙克敏代院长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