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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张玉东崔秉旭法律职务的决定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张玉东崔秉旭法律职务的决定

2010年4月6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张玉东崔秉旭法律职务的决定

 

(2010年3月31日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张玉东、崔秉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丹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撤销张玉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崔秉旭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