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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连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
  • 2018/1/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连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5月31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连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5月25日丹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赵连生因工作需要调离丹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