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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2018/1/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1日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8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2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各项工作,对于圆满完成本届人大肩负的历史使命,加快推进大气秀美新丹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以加快丹东发展为主题,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方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