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1日
(2012年1月8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