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丹东市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决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丹东市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决议
2014年4月1日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丹东市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决议
(2014年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刘国栋代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丹东市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