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黄宁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4月1日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黄宁的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3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黄宁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撤销黄宁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