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 2018/1/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6年4月18日
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由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6年4月18日
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由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