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顺利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进法治丹东建设,确保全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贯彻实施
要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主要成果,增强全体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基本内容。认真落实宪法学习制度,全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教育和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形成崇尚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尊严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要围绕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五大发展”理念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筑牢法治建设的文化根基
加强边境法治文化建设和山乡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具有边城、滨城特色的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发展。要加强法治文化创作,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培育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和法治文化基地建设。
五、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
要以法律规定作为引领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中的重要作用。要制定全市法治创建考核体系,推动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大力推动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要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确保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人人学法,自觉养成日常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习惯。
七、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带头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方面的骨干带头作用。要把领导干部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职普法考试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要全面完善和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考核之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八、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中小学专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五落实”。要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强化高校学生的法治认知、法治认同、法治实践能力建设。
九、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法治宣传教育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分类实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鲜明、易于接受的宣教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单位。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要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在执法中进行普法,通过普法促进执法。要坚持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让法治建设成果展现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之中。
十、强化普法责任和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维权谁普法”、“谁监督谁普法”和“谁立法谁普法”的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要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做好中期检查和期末评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考评之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