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2018/1/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年9月1日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8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东港市61名,凤城市58名,宽甸满族自治县45名,振兴区40名,元宝区23名,振安区22名,合作区11名,驻军9名,其余67名由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二、选举时间: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171130日前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