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
  • 2018/1/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丹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81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丹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丹东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丹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丹东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1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丹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丹东市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丹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1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孙志浩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各项措施。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人民政府在中共丹东市委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工作要求,经受重大考验,应对困难挑战,抢抓发展机遇,奋力拼搏进取,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丹东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的工作,对于实现今后五年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新一轮东北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东北东部经济带、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发展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改革开放,切实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丹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不懈奋斗!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1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刘焕成代理主任代表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丹东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工作要求,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开创了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会议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努力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凝智聚力,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王玉砚院长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共丹东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丹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法定职责,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和服务大局水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1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孙刚代理检察长所作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丹东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