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由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