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1月8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丹东市机构改革方案》,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继续留任人员的该委员会职务的称谓相应更改,调整到其他专门委员会任职人员的该委员会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