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赫崇敏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赫崇敏辞去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晓妹辞去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