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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东市人民
  • 2020/2/6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张淑萍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各项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市人民政府在中共丹东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载体,直面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强化责任担当,奋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产业稳增长、优环境强投资、抢先机争主动、补短板解难题、惠民生增福祉,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厚植发展优势,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轻工业名城建设,全面促进服务业高品质发展,不断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丹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