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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佳军为 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 2020/5/2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佳军为

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有关规定,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李佳军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