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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 2021/1/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了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中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反映了全市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共同愿望,符合丹东市情和实际,是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迈向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幸福宜居城市,为实现丹东“十四五”时期发展蓝图,为丹东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