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将在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2012年3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42件(含议案转建议12件)。经研究分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交由市政府办理234件(其中重点建议10),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6件,交由其它部门办理2件。
会议要求,本次交办的代表建议,要尽快研究交办到各具体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从有利于办理落实的角度出发,科学确定主办单位,确保不遗漏协办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办部门应自人大常委会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答复代表工作。要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形成答复代表的复函,主要领导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征求代表意见时,单位主要领导要与代表见面,不允许承办部门的下属单位直接征求代表意见。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反馈情况,启动重新办理程序,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重新答复代表。
据了解,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督办工作力度,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的内容和办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