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培训省人大代表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培训省人大代表
2008年6月4日
市人大常委会培训省人大代表
1月18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进行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切实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意识;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位代表要严格遵守大会的纪律,认真做好各项审议和选举工作,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为圆满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做出贡献。
市委书记在讲话中希望大家在会议期间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反映社情民意。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问题,进而深刻领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丹东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把丹东的工作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事情做得更好。要讲政治、顾大局,坚决同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要珍惜荣誉,不辱使命,圆满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树立起丹东代表团和丹东代表的良好形象,在丹东新一轮振兴中交上令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