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五月起“剑指”水污染
- 2019/5/6 15:17:31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五月起“剑指”水污染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负责同志、委员和部分代表专业组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焕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宣读执法检查方案,安排部署我市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以及省委、省人大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我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和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依法推动我市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学法先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联动,严守有关纪律,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5月份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全面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县(市)区、经济区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流域、城市内河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