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丹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丹

2008年6月4日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丹


    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丹,就出台《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们一致认为,该条例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家同时对该条例的执法主体、老年人的优待规定、保证老年人活动场所、城乡老年人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朱绍毅说,该条例是今年全省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经过了两年多的调研、论证、起草,已经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在二审之前我们选取了沈阳、丹东、铁岭3个城市进行立法调研,使其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丹东是第一站,近年来,丹东的老年人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家在座谈中也提出了很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这部条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帮助。他说,这部条例的颁布就要围绕老年人如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大做文章,强化政府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要责任,除了已有的对老年人的普惠政策外,在使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更多地为他们谋福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世军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