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2009年11月3日



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8月25日至26日,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在凤城市召开。省人大农委委员和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全省农民专业合作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研讨和交流,参观考察了凤城市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领导赵连生、李树民、姜玉田出席会议或看望与会人员。

    会议通报了全省及各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情况,讨论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指出,几年来全省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对推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还存在认识程度不深、发展状况不适应、政策落实和指导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今后,全省各级政府必须站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三农”的战略高度,将其纳入政府系统目标考核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联系会议制度,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数量扩张、实力增强、管理规范、辐射能力提高和经营组织模式创新,适应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需要,进入全国先进省份行列。

    会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经验和执法检查情况。目前,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78家,入社农户1.83万户,生产经营覆盖种养、农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多个领域,提前一年实现了覆盖所有乡镇的目标。有40多个合作社拥有自己的商标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