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代表视察法律援助工作
  • 2018/1/8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代表视察法律援助工作

2008年6月4日

市人大代表视察法律援助工作


    6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福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视察。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代表们听取了市司法局的工作汇报,视察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代表们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资金、人员、装备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为法律援助工作添砖加瓦、奉献爱心,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