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法检查工作
  • 2018/1/8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法检查工作

2011年2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法检查工作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对我市实话《刑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检查公安机关打击惩治犯罪中涉及不捕、被追捕、不起诉、被追诉以及被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中的(包括自侦案件)不捕、不起诉、抗诉及被法院宣告无罪案件,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中适用缓刑、低于法定刑、无罪以及抗诉(上诉)改判和上级院改判,监狱在执行刑罚中对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