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代表视察老龄工作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代表视察老龄工作

2012年6月18日






市人大代表视察老龄工作

 

    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金祥参加。

    代表们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视察了振兴区锦绣社区老年活动室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代表们希望市政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惠优待政策,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创新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思路,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尽快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