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视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视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情况

2012年8月10日





市人大视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情况

 

    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玉田参加视察,副市长牛向东陪同视察。

    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视察了东港市前阳镇依法调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东港市依法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视察组认为,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希望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能。要在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提高仲裁人员素质、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完善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建立科学机制保障健康有序流转等方面再下功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